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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明两年贯彻《渔业法》有重点

规范水产养殖 保护渔业资源
2001-01-29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邵文杰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邵文杰)农业部渔业局局长杨坚日前提出,要坚决按照新《渔业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发展渔业、管理渔业。新《渔业法》于去年12月1日生效,标志着我国渔业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。

据农业部副部长齐景发介绍,今明两年要争取在两个方面有所突破。一是在水产养殖规范管理上有所突破。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,养殖业全面落实养殖证制度,捕捞业全面实施捕捞许可证制度。二是在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上有所突破。新《渔业法》增加了捕捞限额制度,并对各种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和“三无”渔船加大了处罚力度,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,进一步加强渔业执法管理,惩治违法行为,如电炸毒鱼等,保护渔业资源。同时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,坚决查处那些重大、典型的渔业水域污染事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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